为纪念我国开发区建立30周年,更好地总结和宣传开发区建立以来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展示开发区人蓬勃向上、奋勇前进的精神风貌,根据省商务厅有关部署安排,由浙江省开发区协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举办“衢州开发杯”全省摄影展活动,欢迎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活动名称:
纪念开发区建立30 周年“衢州开发杯”全省摄影展
二、活动主题:
以纪念开发区建立30周年为主题,主要反映浙江省各地开发区建设成就和精神风貌等。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以寄到为准)。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商务厅
主办单位:浙江省开发区协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闻宣传中心
五、参展细则:
1、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所有选送作品须在浙江省省内开发区区域内(包括开发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拍摄,拍摄主题不符的作品不能参赛,作品鼓励创新。
2、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传统、数码、黑白、彩色作品均可。数码相机拍摄时建议RAW格式(原始数据底片格式)文件。
3、投稿方式:
(1)集体投稿:
作品由拍摄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收集、报送。由每个开发区推荐10至30幅摄影作品参赛。
(2)个人投稿:
直接将摄影作品邮寄至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70号北楼307室
浙江省开发区协会(作品必须注明拍摄地点和时间)
以上作品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7月31日
4、作品要求:
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每组限4-8幅,照片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拍摄地点和时间并在信封上注明“衢州开发杯”全省摄影展。
5、为便于入展作品的影像鉴定,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请将拍摄的原始文件保存好,接到调底通知后,须将入展作品的数据文件发到浙江省开发区协会,如不能按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邮寄入展作品调底光盘时,请包装妥当,以防损坏。
6、投稿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凡获奖作品,主、承办方有免费使用权,可在展览、画册、报刊、杂志、网络等相关非赢利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他(她)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投稿者应予以赔偿。
9、参加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可作为作者申请加入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杭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遗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次活动稿酬税费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缴纳。
12、本次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摄影展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六、奖项设立及报酬:
本届活动将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110幅摄影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0名,价值300元的奖品
七、联系方式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470号北楼307室
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联系人:应梁鸿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50837 手机:15988247256
传真:0571-87050836
“衢州开发杯”全省摄影展活动组委会
2014年4月30日